主题: 狂买47件黄金首饰!准新郎栽了:我对不起未婚妻

  • 丶演绎悲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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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3/3/29 15:12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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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和恋人结束爱情长跑,

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准新郎,

备婚时头脑发昏,

钻起网络购物

“多买少退”的空子来准备“三金”


于是,

金手镯变成了铁手铐,

不仅婚礼泡汤,

还亲手把自己送入牢房


近日,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,被告人林某(化名)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

婚房和彩礼

已掏空准新郎家中大半积蓄


在传统婚嫁习俗里,“三金”(金戒指、金耳环、金项链)是婆家为未来儿媳准备的婚嫁首饰。

2022年1月,准新郎小林在筹备婚礼的时候,因为“三金”发愁。婚房和彩礼,已经掏空了林某家里大半积蓄。准备婚礼的过程中,林林总总的开销加起来也不小。

一边自己攒的钱花得差不多了,一边考虑到父母积蓄有限,如果再去向父母要钱,林某实在开不了口。

可是,结婚没有“三金”,林某又怕委屈了未婚妻。这该怎么办?

正在为此犯难的时候,林某突然想到了自己之前在网上的一次购物退货经历。
林某记得,当时自己买了两件衣服,退货的时候因为粗心大意只退回了其中一件,但卖家却退回了两件衣服的钱款。

这“多买少退”方式,是不是可以“如法炮制”?抱着这个想法,林某来到了某***金直播间。

疯狂购买金饰

每次都退货,但只退一部分


如今的直播间,宛如线上百货商店。在实体位于杭州的某***金首饰直播间里,主播小姐姐展示着各类***金首饰。

“哇,最近有一个大客户买了很多货,总价20多万呢。”主播小姐姐下播后,后台工作人员一边打包货品,一边十分激动地跟老板说。

这个大客户就是林某。他当然也不是诚心购买。

每次买好***金首饰后,收到货的林某都会选择退货,然后从收到的***金首饰中选出1件邮寄给商家

由于商家平日货单量较大,收到林某寄回去的货物后,工作人员并没有仔细核对,就退还了全部钱款

就这样,在2022年1月至3月这段时间里,林某一发不可收拾,先后13次从该直播间疯狂购买了47件***金首饰,包括***金手镯、项链、戒指、手链等等。
其中一部分***金首饰,林某把它们送给了自己的未婚妻,剩下的则自己藏了起来

另一边,糊涂的商家直到最后一次清点货物的时候,才发现了林某“多买少退”的情况。于是立即联系了林某。先是电话沟通,然后是短信催问,但林某均置之不理。

商家最终没有办法,选择报警。

2022年9月1日,公安机关在林某家中将其抓获,并在其家中查获因“多买少退”骗得的34件***金首饰,总价值26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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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查获的***金首饰

被抓后心生后悔,为时已晚


确实是非常后悔,我对不起家里人,对不起未婚妻,本来好好的婚礼被我搞砸了。”当不劳而获的金手镯变成了从天而降的铁手铐,林某向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悔意。

“其实,‘三金’也不需要这么多***金首饰,但商家没有及时发现,后来我就管不住自己的贪念了。”

案发后,林某自愿认罪认罚,并向被害单位赔偿损失获得了谅解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法律规定数额的,构成诈骗罪。
因此,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诈骗金额达到“数额巨大”标准,应当以诈骗罪判处刑罚。
最终,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,作出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的判决。

检察官提醒:
近年来,网络购物日趋流行,很多人足不出户就能通过网商平台购买到喜欢的货品。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,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,除特殊商品外,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。
从此,消费者网购“后悔权”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获得了支持。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在网络购物后,利用“后悔权”和商家未仔细核实退款订单的工作疏忽,以“多买少退”的方式骗取货品。
本案中,林某就是利用这一点,一次又一次地在直播间“多买少退”骗取大量***金首饰,从而陷入囹圄。在此,检察官想提醒各位网络商家,在处理退货退款时,应当仔细核对订单情况,避免货财两空。


来源:潮新闻

编辑:***琳

审核:张欣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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